甘肅省消協(xié)組織2020年上半年度消費者投訴情況分析
2020年上半年,全省消協(xié)組織共接到消費者投訴5759件,調解處理5602件,解訴率97.27%,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8694098.41元;接待來訪、咨詢人11356 (次);加倍賠償案件40件,賠償金額45088.8元;支持消費者起訴案件17件;接到表揚信、錦旗封7(面)。
表一:上半年投訴總體情況對比
一、基本情況
(一)投訴性質:其他1696件,占投訴總量的29.45%;質量1169件,占投訴總量的20.30%;合同1096件,占投訴總量的19.03%;售后服務732件,占投訴總量的12.71%;價格715件,占投訴總量的12.42%;虛假宣傳84件,占投訴總量的1.46%;人格尊嚴78件,占投訴總量的1.35%;安全75件,占投訴總量的1.30%;計量58件,占投訴總量的1.01%;假冒56件,占投訴總量的0.97%;其中,其他、質量、合同、售后服務、價格占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。(見圖一)。
圖一 投訴性質比例圖
表二 投訴性質變化表(單位:件)
項目
2020年
比重
2019年
比重
比重變化
其他
1696
29.45%
1632
35.39%
-5.94
質量
1169
20.30%
1127
24.44%
-4.14
合同
1096
19.03%
1109
24.05%
-5.02
售后服務
732
12.71%
382
8.28%
4.43
價格
715
12.42%
140
3.04%
9.38
虛假宣傳
84
1.46%
77
1.67%
-0.21
人格尊嚴
78
1.35%
42
0.91%
0.44
安全
75
1.30%
42
0.91%
0.39
計量
58
1.01%
25
0.54%
0.47
假冒
56
0.97%
35
0.76%
0.21
(二)商品類投訴:食品類537件,占投訴總量的9.32%;交通工具類529件,占投訴總量的9.19%;服裝鞋帽類437件,占投訴總量的7.59%;醫(yī)藥及醫(yī)療用品類407件,占投訴總量的7.07%;日用商品類395件,占投訴總量的6.86%;家用電子電器類373件,占投訴總量的6.48%;房屋及建材類274件,占投訴總量的4.76%;首飾及文體用品類138件,占投訴總量的2.40%;煙、酒和飲料類116件,占投訴總量的2.01%;農用生產資料類72件,占投訴總量的1.25%;其中,食品類、交通工具類、服裝鞋帽類、醫(yī)藥及醫(yī)療用品類、日用商品類占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。
圖二 商品投訴類別比例圖
表三 商品投訴類別變化表(單位:件)
項目
2020年
比重
2019年
比重
比重變化
食品類
537
9.32%
203
4.40%
4.92
交通工具類
529
9.19%
546
11.84%
-2.65
服裝鞋帽類
437
7.59%
412
8.94%
-1.35
醫(yī)藥及醫(yī)療用品類
407
7.07%
14
0.30%
6.77
日用商品類
395
6.86%
352
7.63%
-0.77
家用電子電器類
373
6.48%
340
7.37%
-0.89
房屋及建材類
274
4.76%
333
7.22%
-2.46
首飾及文體用品類
138
2.40%
118
2.56%
-0.16
煙、酒和飲料類
116
2.01%
54
1.17%
0.84
農用生產資料類
72
1.25%
59
1.28%
-0.03
(三)服務類投訴:生活、社會服務類1017件,占17.66%;其他商品和服務407件,占7.07%;文化、娛樂、體育服務265件,占4.60%;銷售服務228件,占3.96%;房屋裝修及物業(yè)服務196件,占3.40%;郵政業(yè)服務139件,占2.41%;電信服務64件,占1.11%;教育培訓服務58件,占1.01%;公共設施服務55件,占0.96%;互聯(lián)網服務25件,占0.43%;旅游服務10件,占0.17%;衛(wèi)生保健服務10件,占0.17%;保險服務6件,占0.10%;金融服務1件,占0.02%;其中,生活、社會服務類、其他商品和服務、文化、娛樂、體育服務、銷售服務、房屋裝修及物業(yè)服務占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。(見圖三)。
圖三 投訴服務類別比例圖
表四 投訴服務類變化表(單位:件)
項目
2020年
比重
2019年
比重
比重變化
生活、社會服務類
1017
17.66%
807
17.50%
0.16
其他商品和服務
407
7.07%
436
9.46%
-2.39
文化、娛樂、體育服務
265
4.60%
258
5.60%
-1.00
銷售服務
228
3.96%
232
5.03%
-1.07
房屋裝修及物業(yè)服務
196
3.40%
161
3.49%
-0.09
郵政業(yè)服務
139
2.41%
115
2.49%
-0.08
電信服務
64
1.11%
51
1.11%
0.00
教育培訓服務
58
1.01%
21
0.46%
0.55
公共設施服務
55
0.96%
37
0.80%
0.16
互聯(lián)網服務
25
0.43%
35
0.76%
-0.33
旅游服務
10
0.17%
16
0.35%
-0.18
衛(wèi)生保健服務
10
0.17%
2
0.04%
0.13
保險服務
6
0.10%
9
0.20%
-0.10
金融服務
1
0.02%
0
0.00%
0.02
(四)商品類別細分領域投訴前十位
在具體商品投訴中,投訴量居前十位的商品分別是:家用轎車、食品、服裝、裝修建材等(如表五所示)。
表五 商品類別細分領域投訴前十位
(五)商品類別細分領域投訴前十位
具體服務投訴中,投訴量居前十位的服務領域分別是:餐飲服務、健身服務、美容美發(fā)服務、住宿服務、快遞服務等(如表六所示)。
表六 服務細分領域投訴前十位
二、2020年上半年投訴情況綜合分析
(一)投訴綜合情況分析
從投訴受理的總體情況看, 2020年上半年與2019年上半年同期相比,投訴受理數、挽回經濟損失數額、加倍賠償案件數、加倍賠償金額、支持起訴的案件均不同程度呈現(xiàn)上升態(tài)勢。
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導致上述各項投訴數據上升的被訴領域集中在食品的質量問題:2020年食品類質量問題投訴210件,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33.33%;醫(yī)藥及醫(yī)療用品的價格問題:醫(yī)藥及醫(yī)療用品價格問題投訴295件,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94.00%;生活、社會服務的合同和售后服務問題:生活、社會服務合同問題投訴240件,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4.58%,生活、社會服務售后服務問題投訴128件,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28.21%。存在的問題主要是:因受疫情影響,食品、口罩消費的攀升,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只注重價格而容易忽視質量,再加上經營者適時的促銷誘導,擅自漲價和不明碼標價的經營行為,導致消費糾紛的激增。
(二)商品類投訴熱、焦點分析
1. 受疫情影響,食品和醫(yī)藥醫(yī)療用品的剛需性投訴問題是引爆上年度投訴的焦點。主要集中在質量和價格兩個方面。究其原因主要是,一方面,消費者情急之下,忽略查驗線上線下商品的生產日期、保質期、廠名廠址、經營者資質等信息,就盲目購買食品、口罩、消殺用品、中草藥藥劑等商品,導致權益輕易受損;另一方面,受利益驅使,經營者罔顧法律、忽視質量、哄抬物價,從而出現(xiàn)投訴量以及加倍賠償案件、加倍賠償金額較去年同期激增的情況。
2.汽車及零部件的質量、合同和售后服務問題成為上半年投訴的熱點。存在的問題有: 新車購置不久就出現(xiàn)變速箱漏油、發(fā)動機異響、油耗過高等問題,且多次協(xié)商和維修都不能得到解決;合同中存在免責條款,增加消費者負擔減免自身責任;經營者收取消費者購車押金后不予及時提車,也不積極退還斡旋金。
(三)服務領域投訴熱點分析
此次,因受疫情影響,在服務類投訴中,餐飲服務、健身服務、美容美發(fā)服務、住宿服務、快遞服務居服務細分領域投訴前五位。餐飲服務、健身服務、美容美發(fā)服務和住宿服務投訴的聚焦點全部集中體現(xiàn)在合同糾紛和售后服務兩個方面。消費者預訂的年夜飯和旅游住宿活動被迫取消,經營者卻以不可抗力為由拒絕退還定金和其他費用,從而引發(fā)投訴升級;受疫情影響,健身服務和美容美發(fā)服務,因為不能按時提供服務,或者將本應免費為消費者提供的消毒毛巾和用具,現(xiàn)在卻以疫情做借口,違背消費者意愿、加重消費者負擔,變相收取不符合規(guī)定的費用從而引發(fā)投訴。快遞服務的投訴問題集中集中在拖延時間、拒絕退貨、推卸責任等三個方面。
三、對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建議
(一)加大約談力度,擴大約談范圍
建議全省各級消協(xié)組織對存在侵害消費者權益傾向的或者有潛在群體投訴風險的企業(yè)及行業(yè)協(xié)會啟動約談機制,在約談過程中,可以與行政、司法等執(zhí)法部門聯(lián)動,在必要時組織聯(lián)合約談,提高約談的嚴肅性,在一定程度上避免“約談”成為“空談”。
(二)加強消費教育的宣傳及消費警示的發(fā)布
建議全省各級消協(xié)組織加強對老年人及中小學生的消費教育宣傳,采取靈活多樣,消費者易接受的方式,不定期地組織消費教育進校園、進社區(qū)、進養(yǎng)老院及進軍營等活動,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和維權意識。
(三)進一步創(chuàng)造條件為消費者投訴(維權)提供便利
在消費者維權過程中從投訴、維權環(huán)節(jié)提供更多的便利, 加強各級消費者協(xié)會(消保委)的消費維權聯(lián)動機制,在線上、線下企業(yè)建立消費維權綠色通道和消費維權中心,深入推進行業(yè)自律,促進行業(yè)企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,為滿足消費者美好生活需要發(fā)揮更大更好的作用。
2020年上半年,全省消協(xié)組織共接到消費者投訴5759件,調解處理5602件,解訴率97.27%,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8694098.41元;接待來訪、咨詢人11356 (次);加倍賠償案件40件,賠償金額45088.8元;支持消費者起訴案件17件;接到表揚信、錦旗封7(面)。
表一:上半年投訴總體情況對比
一、基本情況
(一)投訴性質:其他1696件,占投訴總量的29.45%;質量1169件,占投訴總量的20.30%;合同1096件,占投訴總量的19.03%;售后服務732件,占投訴總量的12.71%;價格715件,占投訴總量的12.42%;虛假宣傳84件,占投訴總量的1.46%;人格尊嚴78件,占投訴總量的1.35%;安全75件,占投訴總量的1.30%;計量58件,占投訴總量的1.01%;假冒56件,占投訴總量的0.97%;其中,其他、質量、合同、售后服務、價格占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。(見圖一)。
圖一 投訴性質比例圖
表二 投訴性質變化表(單位:件)
項目 |
2020年 |
比重 |
2019年 |
比重 |
比重變化 |
|
其他 |
1696 |
29.45% |
1632 |
35.39% |
-5.94 |
|
質量 |
1169 |
20.30% |
1127 |
24.44% |
-4.14 |
|
合同 |
1096 |
19.03% |
1109 |
24.05% |
-5.02 |
|
售后服務 |
732 |
12.71% |
382 |
8.28% |
4.43 |
|
價格 |
715 |
12.42% |
140 |
3.04% |
9.38 |
|
虛假宣傳 |
84 |
1.46% |
77 |
1.67% |
-0.21 |
|
人格尊嚴 |
78 |
1.35% |
42 |
0.91% |
0.44 |
|
安全 |
75 |
1.30% |
42 |
0.91% |
0.39 |
|
計量 |
58 |
1.01% |
25 |
0.54% |
0.47 |
|
假冒 |
56 |
0.97% |
35 |
0.76% |
0.21 |
|
(二)商品類投訴:食品類537件,占投訴總量的9.32%;交通工具類529件,占投訴總量的9.19%;服裝鞋帽類437件,占投訴總量的7.59%;醫(yī)藥及醫(yī)療用品類407件,占投訴總量的7.07%;日用商品類395件,占投訴總量的6.86%;家用電子電器類373件,占投訴總量的6.48%;房屋及建材類274件,占投訴總量的4.76%;首飾及文體用品類138件,占投訴總量的2.40%;煙、酒和飲料類116件,占投訴總量的2.01%;農用生產資料類72件,占投訴總量的1.25%;其中,食品類、交通工具類、服裝鞋帽類、醫(yī)藥及醫(yī)療用品類、日用商品類占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。
圖二 商品投訴類別比例圖
表三 商品投訴類別變化表(單位:件)
項目 |
2020年 |
比重 |
2019年 |
比重 |
比重變化 |
食品類 |
537 |
9.32% |
203 |
4.40% |
4.92 |
交通工具類 |
529 |
9.19% |
546 |
11.84% |
-2.65 |
服裝鞋帽類 |
437 |
7.59% |
412 |
8.94% |
-1.35 |
醫(yī)藥及醫(yī)療用品類 |
407 |
7.07% |
14 |
0.30% |
6.77 |
日用商品類 |
395 |
6.86% |
352 |
7.63% |
-0.77 |
家用電子電器類 |
373 |
6.48% |
340 |
7.37% |
-0.89 |
房屋及建材類 |
274 |
4.76% |
333 |
7.22% |
-2.46 |
首飾及文體用品類 |
138 |
2.40% |
118 |
2.56% |
-0.16 |
煙、酒和飲料類 |
116 |
2.01% |
54 |
1.17% |
0.84 |
農用生產資料類 |
72 |
1.25% |
59 |
1.28% |
-0.03 |
(三)服務類投訴:生活、社會服務類1017件,占17.66%;其他商品和服務407件,占7.07%;文化、娛樂、體育服務265件,占4.60%;銷售服務228件,占3.96%;房屋裝修及物業(yè)服務196件,占3.40%;郵政業(yè)服務139件,占2.41%;電信服務64件,占1.11%;教育培訓服務58件,占1.01%;公共設施服務55件,占0.96%;互聯(lián)網服務25件,占0.43%;旅游服務10件,占0.17%;衛(wèi)生保健服務10件,占0.17%;保險服務6件,占0.10%;金融服務1件,占0.02%;其中,生活、社會服務類、其他商品和服務、文化、娛樂、體育服務、銷售服務、房屋裝修及物業(yè)服務占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。(見圖三)。
圖三 投訴服務類別比例圖
表四 投訴服務類變化表(單位:件)
項目 |
2020年 |
比重 |
2019年 |
比重 |
比重變化 |
生活、社會服務類 |
1017 |
17.66% |
807 |
17.50% |
0.16 |
其他商品和服務 |
407 |
7.07% |
436 |
9.46% |
-2.39 |
文化、娛樂、體育服務 |
265 |
4.60% |
258 |
5.60% |
-1.00 |
銷售服務 |
228 |
3.96% |
232 |
5.03% |
-1.07 |
房屋裝修及物業(yè)服務 |
196 |
3.40% |
161 |
3.49% |
-0.09 |
郵政業(yè)服務 |
139 |
2.41% |
115 |
2.49% |
-0.08 |
電信服務 |
64 |
1.11% |
51 |
1.11% |
0.00 |
教育培訓服務 |
58 |
1.01% |
21 |
0.46% |
0.55 |
公共設施服務 |
55 |
0.96% |
37 |
0.80% |
0.16 |
互聯(lián)網服務 |
25 |
0.43% |
35 |
0.76% |
-0.33 |
旅游服務 |
10 |
0.17% |
16 |
0.35% |
-0.18 |
衛(wèi)生保健服務 |
10 |
0.17% |
2 |
0.04% |
0.13 |
保險服務 |
6 |
0.10% |
9 |
0.20% |
-0.10 |
金融服務 |
1 |
0.02% |
0 |
0.00% |
0.02 |
(四)商品類別細分領域投訴前十位
在具體商品投訴中,投訴量居前十位的商品分別是:家用轎車、食品、服裝、裝修建材等(如表五所示)。
表五 商品類別細分領域投訴前十位
(五)商品類別細分領域投訴前十位
具體服務投訴中,投訴量居前十位的服務領域分別是:餐飲服務、健身服務、美容美發(fā)服務、住宿服務、快遞服務等(如表六所示)。
表六 服務細分領域投訴前十位
二、2020年上半年投訴情況綜合分析
(一)投訴綜合情況分析
從投訴受理的總體情況看, 2020年上半年與2019年上半年同期相比,投訴受理數、挽回經濟損失數額、加倍賠償案件數、加倍賠償金額、支持起訴的案件均不同程度呈現(xiàn)上升態(tài)勢。
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導致上述各項投訴數據上升的被訴領域集中在食品的質量問題:2020年食品類質量問題投訴210件,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33.33%;醫(yī)藥及醫(yī)療用品的價格問題:醫(yī)藥及醫(yī)療用品價格問題投訴295件,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94.00%;生活、社會服務的合同和售后服務問題:生活、社會服務合同問題投訴240件,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4.58%,生活、社會服務售后服務問題投訴128件,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28.21%。存在的問題主要是:因受疫情影響,食品、口罩消費的攀升,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只注重價格而容易忽視質量,再加上經營者適時的促銷誘導,擅自漲價和不明碼標價的經營行為,導致消費糾紛的激增。
(二)商品類投訴熱、焦點分析
1. 受疫情影響,食品和醫(yī)藥醫(yī)療用品的剛需性投訴問題是引爆上年度投訴的焦點。主要集中在質量和價格兩個方面。究其原因主要是,一方面,消費者情急之下,忽略查驗線上線下商品的生產日期、保質期、廠名廠址、經營者資質等信息,就盲目購買食品、口罩、消殺用品、中草藥藥劑等商品,導致權益輕易受損;另一方面,受利益驅使,經營者罔顧法律、忽視質量、哄抬物價,從而出現(xiàn)投訴量以及加倍賠償案件、加倍賠償金額較去年同期激增的情況。
2.汽車及零部件的質量、合同和售后服務問題成為上半年投訴的熱點。存在的問題有: 新車購置不久就出現(xiàn)變速箱漏油、發(fā)動機異響、油耗過高等問題,且多次協(xié)商和維修都不能得到解決;合同中存在免責條款,增加消費者負擔減免自身責任;經營者收取消費者購車押金后不予及時提車,也不積極退還斡旋金。
(三)服務領域投訴熱點分析
此次,因受疫情影響,在服務類投訴中,餐飲服務、健身服務、美容美發(fā)服務、住宿服務、快遞服務居服務細分領域投訴前五位。餐飲服務、健身服務、美容美發(fā)服務和住宿服務投訴的聚焦點全部集中體現(xiàn)在合同糾紛和售后服務兩個方面。消費者預訂的年夜飯和旅游住宿活動被迫取消,經營者卻以不可抗力為由拒絕退還定金和其他費用,從而引發(fā)投訴升級;受疫情影響,健身服務和美容美發(fā)服務,因為不能按時提供服務,或者將本應免費為消費者提供的消毒毛巾和用具,現(xiàn)在卻以疫情做借口,違背消費者意愿、加重消費者負擔,變相收取不符合規(guī)定的費用從而引發(fā)投訴。快遞服務的投訴問題集中集中在拖延時間、拒絕退貨、推卸責任等三個方面。
三、對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建議
(一)加大約談力度,擴大約談范圍
建議全省各級消協(xié)組織對存在侵害消費者權益傾向的或者有潛在群體投訴風險的企業(yè)及行業(yè)協(xié)會啟動約談機制,在約談過程中,可以與行政、司法等執(zhí)法部門聯(lián)動,在必要時組織聯(lián)合約談,提高約談的嚴肅性,在一定程度上避免“約談”成為“空談”。
(二)加強消費教育的宣傳及消費警示的發(fā)布
建議全省各級消協(xié)組織加強對老年人及中小學生的消費教育宣傳,采取靈活多樣,消費者易接受的方式,不定期地組織消費教育進校園、進社區(qū)、進養(yǎng)老院及進軍營等活動,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和維權意識。
(三)進一步創(chuàng)造條件為消費者投訴(維權)提供便利
在消費者維權過程中從投訴、維權環(huán)節(jié)提供更多的便利, 加強各級消費者協(xié)會(消保委)的消費維權聯(lián)動機制,在線上、線下企業(yè)建立消費維權綠色通道和消費維權中心,深入推進行業(yè)自律,促進行業(yè)企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,為滿足消費者美好生活需要發(fā)揮更大更好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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