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東城區(qū)2018年度消費環(huán)境狀況報告出爐 投訴向服務類傾斜
)2月27日,北京市東城區(qū)工商分局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,發(fā)布2018年度東城區(qū)市場消費環(huán)境狀況報告。報告顯示,2018年消費投訴向服務類傾斜,消費者不僅看重商品和服務質量,也越來越看重經營者態(tài)度和誠信,在意消費過程中的體驗和感受。
報告顯示,2018年,東城工商分局通過12315平臺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3917件,累計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881.79萬元。此外,接收12345北京市非緊急救助熱線轉辦單5594件,辦結率100%。數據顯示,消費投訴向服務類別傾斜,服務類投訴達到總投訴量的59.80%,已成為消費領域的熱點問題。其中,文化娛樂、慶典服務、居民服務、教育培訓服務相關的投訴居于前列。而在商品投訴中,數碼產品、服裝鞋帽、生活日用品投訴量位居前三位。另外,線上消費投訴占投訴總量的44.2%,比2017年同期上升55.84%。從投訴性質來看,涉及合同違法、售后服務和質量問題的投訴較多。
2018年,東城工商分局針對教育培訓、房屋 中介、家政服務、婚紗攝影等21個重點行業(yè),利用北京消費投訴App、分局網站、繁華商業(yè)街電子顯示屏、街道報刊、社區(qū)公告欄等8種渠道,共進行消費投訴公示107期,涉及233個企業(yè)主體。公示內容主要涵蓋主體名稱、投訴問題、解決情況、典型案例、消費提示等,同時加入熱點問題分析、潛在消費風險預警等內容,引導消費者理性、健康、安全消費。
針對影響轄區(qū)市場消費環(huán)境的突出問題,東城工商分局查辦了包括商標侵權、違法廣告等各類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案件,對侵犯“蘋果”商標專用權的北京直信立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開出900萬元罰單,成為全市系統(tǒng)服務行業(yè)商標侵權案件單筆處罰金額最高的案件。對發(fā)布違法廣告并涉嫌開展傳銷活動的北京優(yōu)聯萬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,并將當事人信息記入警示信息系統(tǒng)。針對教育培訓機構違法行為,2018年,東城工商分局進行了嚴肅查處,其中,信翼在心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其公司自設網站上發(fā)布教師資格證考試培訓保過班的網頁廣告,違反《廣告法》第二十四條規(guī)定,被處以10萬元行政處罰。
對于消費者關注較多的教育培訓機構亂象問題,東城工商分局負責人表示,教育培訓機構違法行為是近年來消費者投訴的一大重點,根據《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(修訂草案)》規(guī)定,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主要負責教育培訓機構的商事主體資格審批等,對涉及早教、藝術類以及部分資格證考試培訓機構進行監(jiān)管,語文、數學等學科類培訓機構以及具體的經營行為等,由教育主管部門進行監(jiān)管。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應謹防不公平條款,遵守《合同法》,投訴時也需找準主管部門,及時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)2月27日,北京市東城區(qū)工商分局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,發(fā)布2018年度東城區(qū)市場消費環(huán)境狀況報告。報告顯示,2018年消費投訴向服務類傾斜,消費者不僅看重商品和服務質量,也越來越看重經營者態(tài)度和誠信,在意消費過程中的體驗和感受。
報告顯示,2018年,東城工商分局通過12315平臺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3917件,累計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881.79萬元。此外,接收12345北京市非緊急救助熱線轉辦單5594件,辦結率100%。數據顯示,消費投訴向服務類別傾斜,服務類投訴達到總投訴量的59.80%,已成為消費領域的熱點問題。其中,文化娛樂、慶典服務、居民服務、教育培訓服務相關的投訴居于前列。而在商品投訴中,數碼產品、服裝鞋帽、生活日用品投訴量位居前三位。另外,線上消費投訴占投訴總量的44.2%,比2017年同期上升55.84%。從投訴性質來看,涉及合同違法、售后服務和質量問題的投訴較多。
2018年,東城工商分局針對教育培訓、房屋 中介、家政服務、婚紗攝影等21個重點行業(yè),利用北京消費投訴App、分局網站、繁華商業(yè)街電子顯示屏、街道報刊、社區(qū)公告欄等8種渠道,共進行消費投訴公示107期,涉及233個企業(yè)主體。公示內容主要涵蓋主體名稱、投訴問題、解決情況、典型案例、消費提示等,同時加入熱點問題分析、潛在消費風險預警等內容,引導消費者理性、健康、安全消費。
針對影響轄區(qū)市場消費環(huán)境的突出問題,東城工商分局查辦了包括商標侵權、違法廣告等各類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案件,對侵犯“蘋果”商標專用權的北京直信立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開出900萬元罰單,成為全市系統(tǒng)服務行業(yè)商標侵權案件單筆處罰金額最高的案件。對發(fā)布違法廣告并涉嫌開展傳銷活動的北京優(yōu)聯萬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,并將當事人信息記入警示信息系統(tǒng)。針對教育培訓機構違法行為,2018年,東城工商分局進行了嚴肅查處,其中,信翼在心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其公司自設網站上發(fā)布教師資格證考試培訓保過班的網頁廣告,違反《廣告法》第二十四條規(guī)定,被處以10萬元行政處罰。
對于消費者關注較多的教育培訓機構亂象問題,東城工商分局負責人表示,教育培訓機構違法行為是近年來消費者投訴的一大重點,根據《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(修訂草案)》規(guī)定,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主要負責教育培訓機構的商事主體資格審批等,對涉及早教、藝術類以及部分資格證考試培訓機構進行監(jiān)管,語文、數學等學科類培訓機構以及具體的經營行為等,由教育主管部門進行監(jiān)管。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應謹防不公平條款,遵守《合同法》,投訴時也需找準主管部門,及時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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